1.单一企业在商务楼宇整体购买办公用房的,按成交价标准给予购房者一次性资金补贴。
2.整体购置或租用新建商务楼宇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,按装修合同金额的30%给予补贴。
3.三河市域外企业入驻我市楼宇注册并纳税,年度区域综合贡献超过50万元的,给予一定奖励扶持。
4.租赁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且签订五年以上租赁合同的企业,每年按房租的20%给予补贴,连续补贴三年。
5.引进跨国公司、大型国企、民企和上市公司区域性、功能性总部,第二年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引进研发中心,按其实缴注册资本的8%给予一次性落地奖励。
6.对年度纳税总额20万元(含)以上的一般注册型企业分档给予相应比例的区域综合贡献资金扶持。